本報訊 日前,云南省家庭居室裝飾裝修行業規范正式發布。
該法規是依據《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范》等法律法規標準,并結合云南的實際情況制定,從服務資格能力、簽訂合同、設計服務、工程施工、施工質量監管、投訴調節等方面對家裝服務全過程進行了細致的規范,從專業服務的角度明確了家庭裝飾裝修活動服務管理規范。
云南省室內裝飾行業協會負責人介紹,云南裝修行業的70%%產值來自家庭裝修。市場繁榮的同時也存在許多問題,諸如行業領域內惡性競爭、企業和消費者之間糾紛不斷等。出臺這個規范有利于促進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市場良性發展,提高行業整體素質,引導消費者科學、理性消費,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同時也為行業監管部門實行管理、監督和維權提供了基本依據。
據了解,該規范已經通過了云南省室內裝飾行業協會審定,并將于2008年7月1日在云南省家裝行業正式實施,試行期1年,經過實踐總結,將進一步修訂,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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