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典型的霸王條款,如果我們不簽字,就視為我們同意、認可專家指出的問題。這等于指著’毛病’問:你是接受啊?接受啊?還是接受啊?”
9月6日,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最近,哈爾濱大劇院1.5億幕墻招標項目被指暗箱操作。據《法制日報》記者報道,一些未中標的單位指出,獲得最高分企業顯然是四家競標單位中質量最差的,即使是非專業人士也能輕易地分辨出來。企業的現場質問也讓專家們啞口無言。最后,這些企業在《評議結果確認表》都簽字表示不同意,而這些結果確認表卻被作廢。《法制日報》記者調查發現,這個招標項目的專家組組長,曾因為在工程招標中收受投標單位財物,于2010年11月被法院判處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據了解,參與此次哈爾濱大劇院幕墻招標項目的四家單位有三家均為中國建筑幕墻50強企業的前十強,另外一家來自哈爾濱當地的一家幕墻企業。
【央廣點評】優秀建筑屹立百年,影響深遠,但同時也有很多慘痛的教訓讓我們記憶深刻。若想一個建筑能成為功德碑,而不是恥辱柱,就應該從招標這個源頭抓起。而讓一個曾經犯過受賄罪的人擔任專家評議組的組長,又與雇傭盜竊犯看守倉庫有什么區別?僅此一項,這樣的招標就很難令人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