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窗幕墻網】8月1日,經浙江省政府同意,由省經信委和建設廳聯合制定出臺的《浙江省城市城區建設工程全面推廣使用新型墻體材料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正式開始施行。對此,記者就《實施方案》究竟是在怎樣的背景下出臺的、又包含有哪些主要內容等行業內外人士關心的問題,采訪了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蔡剛。
記者:《實施方案》是在怎樣的背景下出臺的?
蔡剛: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浙江還有黏土磚廠790多家,年生產黏土磚近78億塊,每年占用土地約3.84萬畝,其中大部分是優質耕地。這些企業主要以耕地或黏土為主要原料,生產過程中不僅需要消耗大量的煤炭等能源,還會產生出大量廢氣和廢渣,對土地資源和環境的破壞十分巨大。
為深入推進墻體材料改革,節約能源資源,有效保護耕地和環境,推動資源綜合利用,促進節能減排目標任務的實現,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于2012年下達了《關于開展“十二五”城市城區限制使用黏土制品縣城禁止使用實心黏土磚工作的通知》(發改辦環資〔2012〕2313號),提出了工作重點和時限規定,要求各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實施方案。通知規定,東中部有條件的地區可開展城市禁止使用黏土制品工作,并將這項工作納入“十二五”對省級人民政府節能目標考核。
浙江墻改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視下,尤其是《浙江省發展新型墻體材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頒布實施5年來,全省墻體材料產業有了快速發展,落后產能淘汰力度不斷加大,黏土制品生產能力得到有效遏制,新墻材推廣應用步伐持續加快。城市規劃區內建設工程和使用國家資金的項目禁止使用黏土制品工作已取得了積極的進展。據統計,“十一五”以來,浙江已經累計關停黏土磚瓦窯2832家,縮減生產能力276.4億塊標磚,騰出土地7.56萬畝;2012年全省新型墻體材料生產比例達到85%,城鎮建設工程使用比例達到90%;根據2012年全省《條例》實施情況執法檢查的統計,浙江在建工程項目主要使用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陶粒加氣砌塊、頁巖燒結多孔磚(矩形孔)以及自保溫燒結多孔磚(圓形孔)等新墻材,混凝土磚主要用在00線以下部分,90%以上的建筑工程項目與建筑設計結構總說明使用材料一致,完全可以達到全面推廣使用新型墻體材料要求。
記者:《實施方案》的出臺經歷了哪些歷程?
蔡剛:我們于2012年下半年開始著手組織起草了《實施方案》(討論稿),并結合《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積極推進綠色建筑發展的若干意見》(浙政發〔2011〕56號)的精神,征求了有關部門、單位和專家的意見,進行修改完善,于今年1月中旬上報省政府。
根據《省法制辦對省政府及辦公廳擬發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意見》的要求,我們經過修改又到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征求了意見,并進行了再一次的修改完善。
通過幾上幾下廣泛征求意見,大家認為,浙江墻改工作已經有了一個很好的基礎,新墻材的生產與使用達到較高的比例,可供選擇使用的新墻材產品品種也較多,現在提出擴大使用范圍的方案,是十分必要、切實可行的。
在此基礎上,根據《條例》的規定,《實施方案》經省政府批準后,由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于7月23日聯合行文,下發了《關于印發浙江省城市城區建設工程全面推廣使用新型墻體材料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浙經信資源(2013)433號),并于8月1日開始分步實施。
記者:《實施方案》包含了哪些主要內容?
蔡剛:《實施方案》最核心的主要有三方面內容,就是全面推廣應用新型墻體材料的范圍、對象和時間。
從范圍來說,包含了全省11個設區市和所有縣(市)的城市城區。具體而言,設區市包括了所轄各區,縣(市)包括了縣(市)人民政府所在鎮(街道)以及轄區內其他街道和獨立建制的開發區。
從對象來說,推廣應用新型墻體材料的不僅僅局限于建筑工程,而是涵蓋了城市城區所有的建設工程。通常建筑工程是指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工程。而建設工程包含了各類建設項目,包括住宅、工業、倉儲、辦公樓、學校、醫院、市政交通基礎設施等。其范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建筑工程;各類市政工程、管線工程、道路工程等;文物保護單位和優秀近代建筑的大修工程以及改變原有外貌、結構、平面的裝修工程;沿城市道路或者在廣場設置的城市雕塑等美化工程;戶外廣告設施;各類臨時性建筑物、構筑物等等。
從時間來說,方案實施的時間有前有后,總體按照三步走的原則。第一步,浙江11個設區市和義烏、富陽、慈溪、余姚、諸暨等5個縣級市城區的建設工程,從今年8月1日起全面推廣使用新型墻體材料,禁止使用黏土類墻體材料;第二步,桐廬等20個縣(市)城區的建設工程,從明年1月1日起全面推廣使用新型墻體材料,禁止使用黏土類墻體材料;第三步,其他所有縣(市)城區的建設工程,自2015年1月1日起全面推廣使用新型墻體材料,禁止使用黏土類墻體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