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窗幕墻網】從6月1日起,浙江省新墻辦發文對全省新墻材產品認定權限實施分類下放,程序精減,從而縮短辦證時間,突出事中事后監督管理。
其中非燒結類產品由生產企業所在地新墻辦負責新墻材產品初步認定,《浙江省新型墻體材料產品認定證書》(以下簡稱《認定證書》)由各設區市新墻辦負責核發。燒結類及其他類產品,由生產企業所在地新墻辦受理,各設區市新墻辦初審,省新墻辦組織認定及《認定證書》核發。企業檢驗室考評權限同步下放并簡化程序,實行與產品認定工作同步受理、同步考核、同步發證。
下放權限后,浙江省新墻辦要求各級新墻辦應加強工作力度,嚴格執行新墻材產品認定相關法規和政策文件規定,接受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