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窗幕墻網】日照市政府日前下發《關于全面推進綠色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要求各級政府將建筑節能和綠色生態指標體系納入城市規劃,將綠色建筑面積比例和建設用地比例作為規劃的約束性指標,積極發展綠色建筑,改善人居環境,拉動節能環保建材、新能源應用、節能服務咨詢等相關產業發展。
根據規劃,“十二五”期間,日照市將累計建成綠色建筑100萬平方米以上,每年不低于30%的城鎮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完成公共建筑節能改造30萬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單位面積能耗降低10%,其中大型公共建筑降低15%;建設太陽能光熱建筑應用面積400萬平方米以上,地源熱泵系統建筑應用70萬平方米。
日照市提出,自2014年起市城市規劃區內8萬平方米以上、縣城規劃區內5萬平方米以上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機關辦公建筑、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單體建筑面積兩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大力發展節水型綠化,積極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利用,建設區域性中水回用系統,從嚴控制非自然水源人工水景的建設。
落實建筑廢棄物處理責任制,按照“誰產生、誰負責”的原則進行建筑廢棄物的收集、運輸和處理。推行建筑廢棄物集中處理和分級利用,將建筑廢棄物再生產品納入政府采購目錄。
日照市財政將積極籌措資金,支持綠色建筑工程項目、綠色建筑相關科研項目和技術服務以及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等。對經認定達到綠色建筑星級標識的項目,根據認定等級,從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中安排資金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為:一星級10元/平方米,二星級20元/平方米,三星級30元/平方米,單個項目300萬元封頂,并根據技術進步、成本變化、財力狀況等因素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