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環保局近日公布了《關于實施重點工業企業降氮脫硝工作的通告》征求公眾意見稿,要求全市年排放總量200噸以上的工業企業,要在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降氮脫硝整改,否則在亞運期間,將會被禁止排放或采取減輕、消除污染的措施。 盡管廣州空氣質量在不斷改善,但市民有時仍會感到天是灰蒙蒙的,專家解釋說,空氣中的氮氧化物與揮發性有機物(VOC)二次反應,形成光化學煙霧污染,這是造成灰霾的原因之一。 根據新的規定,廣州工業企業新建火電機組,應采取煙氣脫硝措施控制氮氧化物排放總量,且煙氣脫硝效率應不小于80%;經核定氮氧化物年排放總量200噸以上的工業企業,應在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降氮脫硝整改。 根據環保部門的估算,在2010年亞運會前對全市的火電企業全部安裝降氮脫硝設施,將削減氮氧化物排放量3.6萬噸,有助于減少灰霾。 市環保局負責人同時表示,將設定工業氮氧化物減排專項資金,對工業企業降氮脫硝項目進行補助。此外,安裝脫硝設施的機組,按有關規定享受上網電價加價政策。 VOC同樣是造成灰霾的原因之一,為此,廣州也對生產或使用揮發性有機物的單位和企業進行了詳盡的規定,其中包括2010年1月1日起,建筑行業使用的涂料必須是獲得中國環境標志產品認證的環保涂料,全市范圍內禁止使用非環保型涂料。企業的整改工作應于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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