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窗幕墻網】木材是四大建筑材料(金屬、水泥、塑料、木材)中唯一的可再生材料,是能儲存二氧化碳、釋放氧氣的環境友好型材料,是給人親和感和優美感、能夠調溫調濕的材料,也是一種可抗震、綠色可循環利用的材料。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必須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建設美麗中國,推進綠色發展,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國民經濟要實現綠色發展,必須推進綠色材料的大規模化生產和利用。木材資源具有可再生、綠色、低碳等特點,鼓勵并擴大木材及其制品的生產利用,是國民經濟綠色發展的應有之義。
市場需求旺應用空間廣
木質建材是在建筑工程中使用的木質材料的統稱,包括結構材料、裝飾裝修材料和其他專用材料。當前,我國木材資源在國內主要用于建筑、造紙、家具三大領域。中國木材節約發展中心數據顯示,2018年我國木材市場流向建筑業用材、造紙業用材、家具用材的比例依次為30.6%、29.1%、10.1%,約占我國木材總消費的70%。其中,建筑業用材主要為裝飾裝修材,而結構用材比例非常小,產品附加值低,與歐美發達國家主要用于木結構建筑材料有較大差異。
大量研究表明,木材和人體健康存在正相關關系,居住在木結構建筑或木材裝修的環境中,對降低人體交感神經敏感度、降低壓力水平、提高注意力等有明顯的作用。隨著我國經濟的進一步增長,人民對高質量生活需求越來越強烈,對木質建材的需求呈現剛性增長趨勢,大力發展木質建材產業,尤其是高性能結構用木質建材產業無疑具有巨大的市場空間。
綠色經濟發展的內在要求
1.推動林業發展更好地踐行“兩山論”。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習近平總書記“綠色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引領下,我國的生態環境有了大幅改善。但是,如何把“綠水青山”變成“金山銀山”,將生態環境轉化為經濟效益,還存在短板。這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林區、山區持續改善生態環境的積極性。不僅要管護森林資源,還要對其進行合理利用,在利用中實現可持續發展。大力發展高附加值木質建材產業,可以通過增加木材的市場需求,讓部分森林資源尤其是商品林發揮更大的市場價值,切實提高林區林農的木材經營收入,同時收入提升可以進一步促進林農植樹造林和森林資源管護的積極性,“以應用促進種植”,實現森林資源“越采越多、越采越好”。
2.助力國家實現低碳綠色發展。
當前,我國正面臨著巨大的國際和國內環保壓力,同時我國經濟正面臨明顯的整體下行和結構轉型壓力,如何找到一個協調方案,事關中國經濟結構轉型和低碳綠色發展能否平穩進行下去。我國當前發展所面臨的環境問題,最終根源是需求結構問題,而需求結構的調整,應該更多轉向低碳、綠色的產品。木質建材正是這種低碳、綠色產品的上佳之選。研究表明,生產木材的二氧化碳排放強度(每單元產出/排放二氧化碳噸數)約比金屬制品低20%,比鋼鐵制品低50%,比水泥制品低25%。早在2004年,瑞典就實施了“更多木材建筑”(MoreWoodinConstruction)的國家戰略,使木材在10年~15年內成為瑞典所有建筑建造時的材料替代品。根據北京市綠色建筑評價標準,住宅建筑使用包括木材在內的可再循環材料用量比例達到10%,公共建筑達到15%可獲得該類評價項滿分10分的評分。可見,大力發展木質建材產業已經成為我國國民經濟轉向低碳綠色發展的內在要求。
3.補齊我國林業產業發展的短板。
我國林業產業總產值已從1994年的1337.5億元增加到2019年的7.56萬億元,25年增加了56倍,一躍成為世界林業產業大國。然而,我國林業產業“大而不強”的特征非常明顯,其中木結構建材更是明顯的短板。我國市場上木結構建筑所需要的單板層積材、單板條層積材、正交膠合木等結構用木質建材主要從加拿大、北歐等國進口。當前,我國林業產業正處于轉型升級的關鍵階段,大力發展高附加值、高性能的木質建材產業,一方面可以補齊我國林業產業發展的短板,另一方面可以帶動我國傳統木質人造板產業轉型升級,化解產能過剩壓力。
三大對策助力應用落地
1.大力推廣木結構建筑,激發木質建材新需求。
我國古代木結構建筑取得了包括故宮建筑群在內的輝煌成果,但現代木結構建筑發展緩慢,目前每年建成約600多棟木結構房屋。北美地區居民建筑中現代木結構建筑占80%以上,每年建成約142萬棟現代木結構建筑。現代木結構建筑是綠色、能耗低、宜居的建筑,而且利用現代高性能工程材料制備技術,可以建成中高層木結構建筑。隨著我國近年來制定和實施了多項國家標準,從政策方面掃清了我國現代木結構建筑產業發展的障礙。但由于理念、宣傳、配套產業等因素的影響,大范圍推廣現代木結構建筑短期內還存在一定難度。但政府可以結合鄉村振興、森林康養、地震帶防災減災等戰略率先推廣木結構建筑,并做好現代木結構建筑的設計規范、技術規范、消防規范、抗震設計規范,以激發木質建材的新需求。
2.放寬森林資源采伐限額制度,夯實木質建材產業發展的資源基礎。
自2014年開始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采伐以來,我國木材供給對外依存度一直保持在50%以上。要真正實現我國木材安全,未來我國木材供給不能長期依賴進口,還要采取措施挖掘國內木材供給潛力。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以下簡稱新森林法)通過實施森林分類經營,明確了商品林主要發揮經濟效益,由林業經營主體依法自主經營,在不破壞生態的前提下實現最優價值。要由林業經營主體依法自主經營商品林,需要適度放松森林資源采伐限額管理制度。盡管新森林法并未直接取消商品林的采伐管理制度,但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為落實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已經創新了林木采伐管理機制,如“對林農個人申請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積不超過15立方米的,精簡或取消伐前查驗等程序,實行告知承諾方式審批”。建議未來在關注林農個人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展至企業層面,以激勵企業投資原料林基地建設,穩定預期,以從制度角度夯實發展木質建材產業的資源基礎。
3.大力支持高性能木質材料產業鏈發展,提高木質建材產業發展的技術能力。
我國包括木地板、膠合板、刨花板、纖維板在內的家具和裝飾裝修用木質材料產量居世界第一,未來需要著力進行產業整合,以實現產業規模化生產和品牌化經營。相比之下,高性能木結構建材產業發展明顯滯后,涉及生產設備、加工設備和配套軟件等產業鏈條,目前還主要掌握在歐美企業中。然而,上述核心技術攻堅難度相比半導體產業要低得多,可考慮由主管單位設置專項科技攻關項目,組織國內先進企業、研究所和大學進行聯合攻關,解決高性能結構用木質建材規模化生產技術和軟硬件設備問題,推動實現整個木質建材產業技術的自主可控。此外,考慮到木質建材替代水泥和鋼鐵等高耗能建筑材料所降低的碳排放,需要給予木質建材企業一定的財政、稅收和金融政策支持以體現其“環境效應”。同時,建議進一步加大對木材科學技術的研發投入,特別是重點支持速生材在木結構建筑中的技術開發與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