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記者從中國木材流通協會獲知,我國《木質門》行業標準經國家發改委批準正式公布,并將于200 6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標志著中國木質門行業將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
據中國木材流通協會秘書長、專業委員會會長張國林介紹,《木質門》行業標準是2003年底被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列入行業標準編制計劃的。中國木材流通協會木門專業委員會負責起草該標準,幾易其稿,經廣泛爭求業內、社會相關單位意見,于2005年12月2日,在北京林業大學召開的行業標準《木質門》審定會議上,《木質門》送審稿經過專家們的認真審定,提出了寶貴的修改意見。據此,中國木材流通協會木門專業委員會將修改后的《木質門》行業標準上報國家發改委。2006 年3月《木質門》標準通過了國家發改委的審批。
記者從張國林秘書長那里了解到,《木質門》行業標準適用于室內木質門的生產和檢驗,并對木質門的分類、規格、代號、材料、要求、試驗方法和檢驗規則等進行規定。標準中對木質門、鋸材、膠合材、全實木榫拼門、實木復合門、夾板模壓空心門的名稱進行了嚴格的定義,并根據門的開啟形式、構造、飾面進行了分類。
木門環保和變形問題,是長期以來消費者最為關心的問題,在此標準中也提出了相應的要求,規定木門企業的選用原材料的甲醛釋放量應符合GB18580-2001中規定的E1級要求;膠粘劑中有害物限量應符合GB1858 0 -2001中規定的標準要求;油漆中有害物質的限量應符合GB18580-2001 中規定的要求。為了有效防止木門在使用過程中出現的變形問題,標準規定選用木材的含水率應不大于12%,在高濕地區和高濕月份含水率允許值可略大些,但不得大于當地當月平衡含水率。
張國林介紹說,《木質門》標準對廠家出廠產品的檢驗也有十分嚴格的要求。檢測規則中規定,產品檢驗分出廠檢驗和形式檢驗兩種,出廠檢驗要求從每項工程中的不同品種、規格分別隨機抽取10%且不得少于三樘,如果產品檢驗不符合本標準要求時,應加倍重新抽取進行檢驗;仍不符合標準時,則判為不合格產品。
張國林秘書長說,《木質門》行業標準的實行意義重大,《木質門》的科學、技術和經驗的綜合成果的基礎,符合當前木質門整體組裝出廠特點和便于規模生產的統一要求,為木質門產品的質量提供了可靠依據。同時,標準也是木質門進入流通市場后,生產企業、經營單位、消費者共同認可的技術指標要求和交易規范,產品品牌的共同宣傳將有章可循。標準對規范和做為售后服務工作將起積極的促進作用。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