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窗幕墻網】為貫徹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青海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出臺了《青海省關于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對全省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進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確到“十四五”末,全面完成2000年年底前建成和2000年后建成且符合條件的確需改造的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任務,其中2021年將實施改造5.15萬套。
為進一步提升城鄉住房供給水平,加快推進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2020年,青海省財政廳下達中央和省級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補助資金7.59億元,其中棚戶區改造2.39億元、老舊小區改造4.98億元、城鎮低收入家庭租賃補貼0.22億元,有力保障了青海省1.13萬套棚戶區改造、5萬套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和8467戶低收入家庭租賃補貼發放工作的順利實施。
與此同時,2020年,青海省財政廳安排5億元支持全省10個美麗城鎮建設,主要實施道路改擴建、停車場、污水管網建設、沿街面建筑立面改造,環境綜合整治,廣場,公廁及環衛設施等項目,助力10個城鎮成為基礎設施配套、服務功能完善、環境美麗宜居、鎮容鎮貌協調的美麗城鎮;安排2.8億元支持3個特色小鎮建設,主要用于市政基礎設施及旅游基礎設施項目等方面,助力一批特色鮮明、要素集聚、宜居宜業、富有活力的特色小鎮加快成長,逐步成為縣域經濟發展的新空間、推進新型城鎮化的新抓手。
此外,青海省財政廳安排城鄉建設發展資金3000萬元,主要用于提升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治理水平、規范行業市場、制定行業技術標準、執行情況監測評估等方面,并對高原美麗城鎮示范省建設“5+1”試點市(縣)進行補助,支持城鎮體檢評估、規劃編制等相關工作推進。同時,制定《青海省省級住房城鄉建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細化補貼方式范圍,不斷健全完善制度建設,扎密織牢制度籠子。
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是一項重大民生工程,關系群眾切身利益,關系民生改善和高品質生活。《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了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的范圍和內容、工作機制等,將城市或縣城(城關鎮)建成年代較早、失養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設施不完善、社區服務設施不健全、建筑主體結構完好、未來5年內未列入政府征收計劃且居民改造意愿強烈的住宅小區納入老舊小區改造范圍;明確重點改造2000年年底前建成的老舊小區,2000年后建成且符合改造條件的小區按一定比例逐年納入改造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