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窗幕墻網】近年來,工程招投標領域改革不斷深化。不論是國辦函(2019)41號文明確提出取消投標報名,還是各地陸續明確“在政府采購活動中,不得收取投標保證金”,以及降低工程質量保證金預留比例。不難看出,這些舉措都是大勢所趨。
湖北
今年3月,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印發通知,要求停止收取政采工程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該通知明確在工程建設領域推行以保險、保函替代現金保證金;政采招標免收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早在2018年,湖北省財政廳就印發了《湖北省財政廳關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購投標保證金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在政府采購活動中,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得收取投標保證金,并要求相關單位嚴格執行,不得變通和變相收取其他沒有法律依據的任何費用,一旦發現有違規收取相關費用的行為,嚴肅查處。
襄陽市日前發布《關于鼓勵停止收取工程建設項目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鼓勵進場交易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人在招投標活動中免收投標保證金;與中標人簽訂合同時,不再收取履約保證金;若招標人認為項目需要收取保證金,建議以保險、電子保函方式替代現金繳納保證金;襄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擬從今年9月1日后,不再代招標人收取投標保證金。
武漢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日前發布《關于試行電子銀行保函服務的通知》明確,今年9月1日起,進入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開展招標投標活動的項目可選擇電子銀行保函形式繳納投標保證金;投標人按照自主意愿,通過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在線選擇電子銀行保函或其他方式繳納投標保證金,并自行掌握投標保證金的繳納情況,以免影響投標;通過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選擇電子銀行保函、電子保險保單、銀行保函、現金等不同方式繳納的投標保證金具有同等效力,招標人不得拒絕或強迫投標人選擇某一方式繳納投標保證金。
安徽
《安徽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管理支持企業發展的通知》(皖財購[2021]349號)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文件明確,政府采購項目一律免收投標(響應)保證金。定點采購項目免收履約保證金,其他采購項目鼓勵采購人綜合考慮項目特點、供應商資信等情況不收或降低履約保證金繳納比例;確需收取履約保證金的,應當允許供應商自主選擇以支票、匯票、本票、保險、保函等非現金形式繳納或提交,并明確退還條件、時間和不予退還的情形。供應商在政府采購活動中存在圍標串標、隨意棄標等違法違規行為的,采購人、代理機構應當及時報同級政府采購監管部門,由監管部門依法依規進行調查處理。
自今年6月1日起,淮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為推動政府采購“放管服”向縱深發展,持續深化政府采購改革,依據《淮南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管理支持企業發展的通知》和《安徽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管理支持企業發展的通知》,通過全面取消政府采購投標保證金方式,為政府采購領域營商環境提供良好的發展保障。
廣西
廣西住建廳、發改委、機關事務管理局聯合發布《關于繼續推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電子化招標投標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稿明確,取消招標報名環節,全面實現使用電子標書,實現招標文件網上下載。
南寧市財政局日前印發的《南寧市財政局關于推進政府采購“放管服”工作和深化改革有關內容的通知》,要求南寧市本級政府采購貨物類、服務類項目和適用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政府采購工程及與工程建設相關的貨物、服務類項目,停止收取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和質量保證金。
河南
河南省財政廳發布的《關于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提出,在全省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投標活動中,不再向供應商收取投標保證金。非招標采購方式采購貨物、工程和服務的,也不再向供應商收取投標保證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可以要求供應商以投標承諾函的形式替代投標保證金。要求提供投標承諾函的,在編制招標釆購文件時要明確供應商應承諾事項及違背承諾的責任迫究措施。
黑龍江
按照中央確定的幫助企業降低成本的相關要求,黑龍江省政府采購中心取消年均收取過億元的投標保證金,降低供應商的投標成本,提高企業參與投標的積極性。取消投標保證金后,供應商如出現違法違規行為時,可通過建立供應商不良信譽黑名單制,加大對供應商違法行為的限制力度,使供應商一地受罰全國受限,促進供應商依法參與政府采購,維護政府采購的良好競爭秩序。
深圳
近日,深圳市政府采購中心透露,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減輕企業負擔,促進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積極參與政府采購活動,根據《深圳市財政局關于明確政府采購保證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圳市政府采購中心停止收取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市政府采購中心同時為所有注冊供應商開放投標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