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窗幕墻網】近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應急管理廳聯合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應急管理部關于加強超高層建筑規劃建設管理的通知》,并對我省超高層建筑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我省要求,要提高對超高層建筑規劃建設管理的認識,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要求,從源頭上加強管控,嚴格超高層建筑審批制度,從嚴控制建筑高度,合理確定建筑布局,做到與當地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要強化管理,提升建筑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排查安全隱患,系統推進隱患治理,切實保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應急管理部關于加強超高層建筑規劃建設管理的通知》要求,從嚴控制建筑高度。各地相關部門在審批80米以上住宅建筑、100米以上公共建筑建設項目時,應征求同級消防救援機構意見,以確保與當地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對于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確需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城市確需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的情形,有關主管部門要嚴格論證審查、備案復核程序。深化細化評估論證,合理確定建筑布局,嚴格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與建筑風貌管理的通知》,把超高層建筑作為城市重大建筑項目進行管理。嚴格落實政府投資有關規定,嚴格控制使用公共資金投資建設超高層建筑;實行超高層建筑決策責任終身制,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城市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作為重大公共建設項目報城市黨委政府審定。
各地要結合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組織指導超高層建筑業主或其委托的管理單位全面摸清超高層建筑基本情況,排查各類安全隱患,建立隱患排查臺賬。加強對超高層建筑隱患整治的監管,對重大安全隱患實行掛牌督辦。重大安全隱患整治到位前,超高層建筑不得繼續使用。各地要建立健全超高層建筑運行維護管理機制,加強消防救援能力建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超高層建筑業主或其委托的管理單位應結合超高層建筑設計使用年限,制定超高層建筑運行維護檢查方案,委托專業機構定期檢測評估超高層建筑設施設備狀況,對發現問題及時修繕維護。
完善超高層建筑規劃建設管理的協作機制,各地住房城鄉建設、應急管理、自然資源、發展改革、消防救援、綜合行政執法、行政審批等部門應結合部門職責,認真落實超高層建筑規劃建設管理有關要求,加強部門溝通協調,完善協作機制,嚴格落實相關標準和管控要求,探索建立超高層建筑安全險,建立專家庫,定期開展既有超高層建筑使用和管理情況專項排查,省級有關部門適時調研評估有關工作落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