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窗幕墻網】遠洋集團境外債務重組取得進展。8月15日,澎湃新聞獲悉,已經有超過A組債務本金總額50%的債權人簽署了重組支持協議。
遠洋集團重組的范圍涵蓋現有債務工具,包括現有銀團貸款、現有雙邊貸款及現有票據,未償還本金總額約為56.36億美元。A組包括銀團貸款和雙邊貸款,涉及金額為130.4673億港元外加2.4975億美元。依照重組文件約定的1.00美元應按7.82港元的固定匯率折算,A組未償還本金約為19.18億美元。
根據遠洋集團此前的公告,提早同意費的截止日期為8月8日下午5時,在此之前同意的,將獲得參與債務重組本金額0.1%費用;8月22日下午5時前同意的,則會獲得參與重組本金額0.05%的基本同意費。
目前,遠洋集團的債務重組仍處于博弈階段。7月24日,律所年利達和海通國際以律師顧問和財務顧問的身份發起了一場電話會議,解釋債權人為何不要簽署重組協議。年利達代表持有遠洋集團債券的債券持有人核心小組,該小組成員持有重組中所有美元債債券25%以上份額。
就重組范圍內的債券結構,債券持有人是最大的債權人群體,持有份額約31.2億美元,占比55%;銀行貸款約19.2億美元,占比約34%;永續債約6億美元。
年利達稱,遠洋集團與其他房企不同,公司有大量的離岸資產,比如在中國香港、美國舊金山以及新加坡都有開發房地產項目;遠洋集團還有約360億元(人民幣)的公司間應收賬款。
年利達表示,雖然債權人小組和遠洋集團嘗試進行討論,但遠洋集團未提出讓債權小組滿意的方案,所以債權人小組未簽署保密協議。
年利達稱,對遠洋集團的重組進度失望,今年1月5日,債權人小組和其他債權人對遠洋集團提出法定償債書;6月27日,債權人小組提交針對遠洋集團的清盤呈請。
此后的7月17日,香港法院命令遠洋集團必須在8月21日或之前提交針對清盤澄清的證據,并駁回遠洋集團延期提交證據的請求;7月18日,遠洋集團發布重組支持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