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政府法制辦出臺《武漢市綠色建筑管理辦法(試行)》,向市民征求意見:其中尤為關注的是,5萬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區,政府財政投資、新(改、擴)建的建筑須全部“綠色”。
該《辦法》規定,建筑必須“綠色”的范圍包括,在武漢市的行政區域內,新建單體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新建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區;全部或部分使用財政資金的新建(改建、擴建)建筑;綠色建筑試點示范項目;王家墩中央商務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新區新建建筑。
生產、使用列入推廣目錄的建筑節能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產品和新材料的,依法享受稅收優惠等扶持政策。其中,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或經建筑能效測評獲得低能耗建筑能效標識的綠色建筑項目,經確認后,用于采購建筑節能、節水、節地、節材與環保等專用技術、設備、產品的投資額的50%,抵扣企業所得稅;生產企業、技術集成企業,免征三年地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