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環境保護部發布了國家環境保護標準《鋁工業發展循環經濟環境保護導則》。
本標準就鋁工業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建設及運行的污染防治和環境保護相關事項提出了要求,相關企業和管理部門可參照執行。本標準適用于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鋁工業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建設和運行中污染的防治和環境管理。本標準也適用于指導鋁工業企業在發展循環經濟中加強污染控制。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為了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國發〔2005〕39號)、《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循環經濟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22號)和《國務院關于做好建設節約型社會近期重點工作的通知》(國發〔2005〕21號),促進鋁工業發展循環經濟,實現資源能源利用效率最大化,預防和控制鋁工業發展循環經濟過程中的環境污染,制定本標準。
《導則》提到,鋁的可回收性高,節能效果顯著。通過廢鋁收集、分揀、熔煉、深加工等產業鏈,可以生產再生鋁(重熔用鋁錠、重配鋁合金),生產擠壓用的圓錠與軋板用的扁錠,還可以用再生鋁錠壓鑄或鑄造汽車、摩托車、農業機械的零配件以及五金件等。大力研發和采用清潔生產技術、環境友好技術進行廢鋁的資源化,努力建設若干具有一定規模的再生鋁示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