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殺”卷閘門疑云
在宿州市建委,記者看到了一份2008年11月20日宿州市建委與城管局聯合下發的紅頭文件《關于宿城主次干道、重要地段建設工程臨街面嚴禁使用卷閘門的通知》。文件要求凡在城市主次干道、重要地段,新建、改建、擴建以及新建尚未竣工的建設工程,臨街面用房一律不準使用影響觀瞻的封閉式卷閘門,確因安全需要的,應采用新穎、美觀、視線透空的封閉式裝飾門。現已安裝使用的封閉式卷閘門應逐步更換。
3月19日,記者在宿州幾條主干道隨機對部分商戶進行調查,情況卻出人意料。
“沒有聽說過這個政策。”宿州市淮海路煙酒雜貨鋪店主董先生笑著說:“我這個鋪子已經四年了,一直用的這種封閉式卷閘門。如果真有需要,我也愿意更換更好一些的門。但是,希望政府能夠適當地拿出一些補貼來。”
宿州市人民路童裝店主李蘭的店面剛剛開張,在裝修上著實費了一番功夫,“里面玻璃門,外面卷閘門,這是這邊很多商戶采用的方式。玻璃門防盜性能讓我們不放心,但是美觀大方,賣什么一目了然,卷閘門一般都是晚上用。如果政府要求更換,我這新裝修的門面,還是要承受損失的。不過現在還沒有相關部門通知。”
記者沿著幾條干道采訪,大部分商戶表示,尚未接到有關部門的通知。一份出臺了近5個月的紅頭文件,為何這么多人不知情?記者隨即向有關部門求證。
調查
政策并未強制執行
“一些門面店主之所以反應強烈,是因為誤解了相關的政策。其一,我們的文件主要是下發給相關建設、設計單位,對象主要是主次干道上新建、擴建、改建的設施,很多商戶并不在此范圍內;其二,政策并未強制執行,不設整改期限,已經安裝了封閉式卷閘門的商戶,可以正常使用,我們強調逐步推進,是想在3—5年之內,進行逐步更換,這也是一般鐵質卷閘門的使用壽命。而且,我們只要求正對干道的門面進行逐步更換。”參與起草文件的宿州市建委規劃局李德成副局長詳細解釋。
李德成告訴記者,出臺相關規定,主要是為了配合宿州市在全省“文明城市、園林城市、衛生城市”三城同創的需要,沿街門面的整潔美觀是一個城市提升自身形象的關鍵因素之一,無論是玻璃空腹門還是鏤空式的都要比封閉式卷閘門看起來更大氣更美觀,而造價,經他們調查并不貴多少。
宿州市新落成的康苑社區門面房負責人周圖富,在通過規劃局驗收時,將自己的封閉式卷閘門全部換成了鏤空卷閘門,“剛開始也是不理解,后來給咱一解釋,我們就了解了。美好環境大家有份,材質相同的前提下,更換也就每個門多出了70多元錢。”周圖富對記者算了筆賬。
“紅頭文件下發之前,我們已經在政府網站進行了一個多月的公示。我們工作上的瑕疵在于,沒有及時召集商戶進行論證。也因此招致了一些人的反對。相關媒體進行報道,從某些方面來講,是推動了我們工作的開展,讓我們更加注重細節。”李德成坦誠地說。
也正是因為商戶的反應和媒體的報道,相關執行部門如宿州市城管局決定暫緩推進這項工作。
評點
“紅頭文件”不能濫用
姜明安(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宿州這個“紅頭文件”的動機是好的,為了城市美觀,但其發布依據和發布程序似乎存在問題。
就發布依據而言,行政機關凡是發布為行政相對人設定義務的規范性文件,必須有法律、法規或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決議、決定的根據。因為行政機關是執行機關,不是決策機關。就發布程序而言,行政機關凡是發布可能影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權益的規范性文件,必須通過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等適當形式聽取社會公眾,特別是利害關系人的意見,保障公眾參與。因為公眾參與程序是對行政機關利用“紅頭文件”謀私或濫用權力的制約。宿州市建委與城管局發布關于卷閘門的“紅頭文件”,在依據和程序上都有所欠缺。
“紅頭文件”是執行法律、法規和人大決議、決定的重要工具,但這個工具必須慎用。否則,它就可能成為破壞法治,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工具,即使發文機關是出于好意。怎么保證各級政府和政府部門慎用“紅頭文件”?如果統一的行政程序法一時制定不出來,各地至少應像湖南省政府一樣,先制定一個地方行政程序規定或者一個專門規范“紅頭文件”的法規或規章。否則,“紅頭文件”不規范的趨勢難以扼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