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窗幕墻網】近日,我市印發《贛州市2022年裝配式建筑發展工作要點》,全市新開工裝配式建筑面積占同期新開工建筑面積的比例不低于35%,新開工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筑面積占同期新開工住宅建筑面積的比例不低于10%。各縣(市、區)新開工鋼結構裝配式住宅項目不少于1個、總建筑面積不少于5萬平方米,其中于都縣應不少于2個、總建筑面積不少于10萬平方米。各縣(市、區)建成輕鋼結構農房示范點不少于1個、總建筑面積不少于2000平方米。
根據工作要點,應實施裝配式建筑的項目是,全市范圍內國有投資或國有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中,符合裝配式建造條件的所有單體建筑,均須采用裝配式建造方式,且單體裝配率滿足要求。新建商品房開發項目(分期項目按整體計算)、工業建筑等項目,須按不低于35%建筑面積比例實施裝配式。住宅項目優先采用鋼結構裝配式建造方式,公共建筑原則上采用鋼結構裝配式建造方式。建設標準是,在保證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的前提下,全市范圍內新開工裝配式建筑項目的單體裝配率不得低于30%,裝配率低于30%的不得認定為裝配式建筑。裝配率計算執行《江西省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并按項目規劃批準文件的建筑編號確認。
工作要點明確,我市將著力打造章貢區、于都縣裝配式建筑產業示范區。制定出臺容積率差別核算實施細則,推動商品房預售、保證金差異化繳存、稅費優惠、裝配式建筑項目和產業基地獎補、輕鋼農房(民宿)獎補等有關政策的有效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