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窗幕墻網】12月11日,融創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簡稱“融創房地產”)發布涉及重大訴訟的公告。
據悉,2020年1月13日,中融國際信托有限公司(簡稱“中融信托”)與重慶萬達城簽訂《信托貸款合同》,主要約定中融信托以“中融-匯聚金1號結構化集合資金信托計劃”項下信托資金,向重慶萬達城發放貸款用于開發建設重慶萬達城在沙坪壩區L組團的16宗地塊上的房地產項目,貸款金額最高不超過55億元,貸款期限預定為36個月,貸款年利率為11.4%。當日,中信信托、重慶萬達城、中融信托共同簽訂了《債權轉讓合同》,約定中信信托自中融信托處受讓對重慶萬達城的債權,重慶萬達城應向中信信托履行還款義務。中信信托還與重慶萬達城、重慶陽光壹佰共同簽訂了《還款協議》。
后來,中信信托與融創集團簽訂了《保證合同》,約定融創集團為重慶萬達城、重慶陽光壹佰履行《債權轉讓合同》《信托貸款合同》及《還款協議》項下債務向中信信托提供連帶保證擔保。
2021年9月3日,中信信托與重慶萬達城雙方確認剩余未歸還借款本金31.2億元。截至2022年6月20日,重慶萬達城、重慶陽光壹佰應支付未付中信信托各項應付利息合計2.15億元,已構成違約。同年10月24日,根據《還款協議》,重慶萬達城、重慶陽光壹佰應向中信信托償還借款本金總額的30%,即11.70億元及對應利息。重慶萬達城、重慶陽光壹佰未依約向中信信托償還上述借款本息,已構成嚴重違約。
最新公告顯示,2023年1月8日,融創房地產收到訴狀及傳票。該案件于8月10日首次開庭,并于9月13日二次開庭。11月28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民事判決書》(2022)京74民初3466號。
根據上述民事判決書,北京金融法院判決重慶萬達城、重慶陽光壹佰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中信信托支付剩余貸款本金31.2億元、截至2022年1月22日的利息5980.4萬元及違約金11.24萬元,以及自2022年1月23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止,以31.2億元為基數,按照年利率24%的標準(一年按365天計算)計算的利息及違約金。重慶萬達城、重慶陽光壹佰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中信信托支付律師費70萬元。北京金融法院判決融創集團對判決就上述確定的債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融創集團清償上述債務后,有權向重慶萬達城、重慶陽光壹佰追償。
目前,融創房地產表示就該案件正在準備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