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窗幕墻網】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于3月5日上午開幕。
3月4日,全國人大代表、中國鐵路濟南局集團公司濟南機務段技術科高級工程師王娟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她將向大會提交一份關于規范建筑物裝飾幕墻年檢制度的建議。
王娟表示,近年來,城市建設發展迅猛,一大批高層建筑拔地而起,在美觀的石材幕墻和玻璃幕墻襯托下,建筑物顯得高端大氣,城市景觀現代感極強。在建設過程中,雖有嚴格的質量監督檢查過程,但有一個重大隱患不容忽視:建筑物易于替換的結構構件設計使用年限25年,結構膠及密封膠的質保期只有10年-15年,并沒有明確幕墻的使用年限。
王娟分析說,普通建筑物的設計使用年限一般都是50年以上,特別重要的建筑設計使用年限須達到100年的要求,建筑幕墻的設計使用壽命,遠不如建筑物本身的年限久。有些幕墻在實際使用過程中由于環境、施工質量等眾多原因,在一兩年左右的時間就會出現問題,石材幕墻的情況與玻璃幕墻基本一致。
如何對幕墻保養維護維修,避免因構件或結構膠老化使材料脫落是而造成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是應該引起足夠重視的問題。
對此,王娟提出了以下三點建議:
第一,出臺相關的法規及其規定。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組織建筑、法律專業等相關專家,起草制定關于建筑物幕墻在設計使用年限到期后,像汽車、消防設施、電梯、壓力容器等定期強制年檢的法規。根據實際使用情況,可規定每五年對幕墻的構件、結構膠等抽查檢驗,以掌握其安全性。制定對不安全幕墻進行維護、維修、更換的細則。
第二,明確設立檢驗機構、檢驗標準。由建設主管部門與標準化主管部門聯合組織建筑、法律專業等相關專家制定國家強制檢驗標準,由縣級以上建材檢測中心負責檢測。物業的產權人作為報檢責任人,作為共有物業的,物業管理單位承擔責任,檢測費用由產權人承擔或分擔。
第三,引入第三方管理。從科學管理角度,由報檢責任人聘請第三方社會機構對相關幕墻的安全予以鑒定評估,評估結果報建材檢測中心復核認可。需要維修更換的,由有資質的施工單位進行維修更換,以各種手段,確保幕墻與建筑物主體結構使用年限達到同步。充分利用科學管理手段,排除建筑物幕墻因維護維修不及時致人身、財產損害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