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了“關于調整部分商品進口暫定稅率的通知”(稅委會[2008]21號),通知中對“用鋸或其他方法切割成矩形的大理石及石灰華”從6月1日起執行0%的進口暫定稅率。執行期為2008年6月1日至12月31日。這就意味著進口的大理石原材料(稅則號為:25151100、25151200)從6月1日起全部降為零關稅。
2007年12月5日國家海關總署《關于公布2007年商品歸類決定》(公告2007年第71號)中規定:今后進口的石料荒料要按稅則號2515.1200征收4%的關稅。此項規定的實施,無疑將增加進口企業的成本,在業內產生連鎖反應。
中國石材工業協會在中國建材工業聯合會指導下,根據行業的實際情況以及從鼓勵利用國外資源、減少國際貿易順差的角度出發,向國家海關總署關稅司提出建議:
在條件成熟時應將石材原料(稅則號為:25151100、25151200)進口的暫定稅率降為零。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的通知意味著石材企業反映的大理石進口關稅不合理的問題得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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