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切實加強赤泥綜合利用。大力支持赤泥生產新型建筑材料技術、赤泥制備路基固結材料技術、低成本赤泥脫堿技術等綜合利用共性關鍵技術研發攻關和產業化示范。建設拜耳法赤泥旋流分級綜合利用、赤泥膠結充填料用于礦山充填、拜耳法高鐵赤泥砂作為干法水泥生產的鐵質原料、赤泥制備新型燃煤脫硫劑等一批具有帶動效應的應用示范和推廣示范項目。創建2至3個赤泥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形成多途徑、高附加值赤泥綜合利用發展格局。
(十)大力推廣應用信息技術。利用有關政策重點加強大中型銅冶煉、鋁冶煉(含氧化鋁)、鉛鋅冶煉企業能源管理中心建設,對能源輸配和消耗情況實施動態監測、控制和優化管理,不斷加強能源的平衡、調度、分析和預測,實現系統性節能降耗。支持企業和行業協會建設基于企業能源管理中心的信息化監測平臺,逐步建立統一的企業綜合能耗及排放數據采集、傳輸、處理接口標準,構建有色金屬行業互聯互通的節能減排數據采集和信息監測平臺。
(十一)開展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企業創建活動。選擇一批有代表性的有色金屬企業,開展“兩型”企業創建試點工作。制定“兩型”有色金屬企業認定標準。積極總結先進典型經驗,加強經驗交流和推廣,研究制定鼓勵“兩型”企業發展的具體政策,推動全行業向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發展模式轉變。
四、政策措施
(一)建立健全節能減排工作管理體系。各級工業主管部門和相關企業要高度重視有色金屬工業節能減排工作,按照國務院《“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和本意見要求,結合本地區、本企業實際,制定節能減排專項方案,提出明確的發展目標、重點任務和有效措施。推進有色金屬行業節能減排監測體系建設,定期組織節能減排形勢分析。
(二)加大行業準入管理和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力度。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嚴格執行銅冶煉、鋁冶煉、鉛鋅冶煉、鎂冶煉、再生鉛等行業準入條件和相關有色金屬產品能耗限額標準,按照國家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的有關要求,對各級工業主管部門和相關企業進行監督考核。加快研究制定有色金屬工業改擴建項目節能評估審查辦法,從嚴控制有色金屬企業盲目擴張。定期公告淘汰落后產能涉及企業名單,進一步完善落后產能退出的政策措施和長效機制。
(三)修訂完善節能減排標準體系。修訂銅、鋁、鉛、鋅、鎂等冶煉產品能耗限額國家強制性標準,開展能耗限額標準宣貫。積極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銅、鋁、鉛、鋅等金屬品種節能、環保設計規范,組織各地節能監察機構加強對各地區有色金屬企業能耗限額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開展有色金屬企業國家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機電設備、能源計量器具配備、能源計量數據及使用、特種設備等專項檢查活動。
(四)強化財政稅收政策支持引導作用。圍繞鎢、錫、銻、鉬、銦、稀土等優勢戰略金屬資源,加快研究制定能充分反映資源價值的稅費政策。加強對有色金屬工業重大、關鍵、共性節能減排與資源綜合利用技術研發的科技投入力度。研究制定支持再生有色金屬產業發展、赤泥綜合利用的相關財政稅收政策。
(五)推動建設節能減排新機制。認定一批有色金屬行業專業節能服務公司,組織開展能源審計、電力需求側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節能項目融資等一系列節能減排服務。探索建立有色金屬企業節能減排自愿協議制度,研究制定對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實施節能減排自愿協議的有色金屬企業的相關激勵措施。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