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房地產稅種設立后,現有稅種也將進行調整。此前,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倪紅日曾表示,房地產稅改革要把現有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并起來。這則意味著,房地產稅將增加房地產保有環節的稅負,而且是以房地產的評估值為征稅基礎,其他諸如土地增值稅、契稅等暫不納入。
“按照當前的房地產稅思路,無論是合并稅種,還是設置起征點,都需執行分步走的試行方式。在合并稅種方面,初期仍需空轉,征收對象也將從小范圍入手,或從對經營生產性物業征收先行試點。而在面向住宅的房地產稅征收上,也將從少數城市試點后再逐步推開。”上述東部某省財稅系統內部人士指出。
不過,業內人士分析,在房地產稅征收初期,即使是擴大房地產稅的征收面和提高征收稅率,對房地產市場影響仍然有限。
據業內人士分析,此前,住建部及相關部門曾測算過房地產稅對市場的影響,預計房地產實際價格跌幅在10%-15%為可接受區間,在這一基礎上如果在交易環節適當減免稅收,那么對于個人房屋價值而言,價格差異并不大。
“在我國目前所行稅制中,涉房稅費種類較多,房地產的稅負水平相對較重,因此,此次對房地產稅改革的總體要求則是總體稅負水平不變,這對房地產稅的全面鋪開也有利。”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原所長賈康指出。
地方試點動力不足
“從地方政府的情況來看,由于房地產稅的征收成本相對較高,但收益卻不大,這從此前重慶與上海征收房產稅的效果就可看出,地方政府對于保有稅的征收積極性并不高。”上述東部某省財稅系統內部人士指出。
此前華遠地產前董事長任志強曾公開表示,試點房產稅的上海、重慶兩個城市并沒有獲益,重慶甚至有“虧本”之嫌。
中國社科院城鄉建設經濟系主任、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原主任陳淮也曾公開判斷,重慶和上海的房產稅試點基本可以判斷為失敗,其主要依據就是房產稅試點對兩地房價的抑制作用并不明顯,也無法降低地方政府對土地出讓金的依賴。為此,當房地產稅被納入稅制改革要求快速推進后,地方政府則表現出動力不足的特點。
此前,財政部曾要求地方根據當地情況提交針對征收房地產稅的建設性意見,但只有湖南、湖北等省上交了試點方案,其他多數地方都“按兵不動”。
此外,由國土部負責推進的不動產登記制度一直被認為是“為開征房地產稅鋪路”的基礎性政策,而這項工作在目前的落地實施中也遇到了難以推進的阻礙。
獨立經濟學家吳思捷指出,房產稅改革方向是減少房產建設和交易環節稅費,增加保有環節稅收,配套推進清費立稅。這項稅改工作牽涉眾多,只能慢慢推進。同時,由于房地產稅的降房價作用曾被“妖魔化”,因此政府也需要在一定程度上糾正這一觀念。
此外,房地產稅在當前以“穩定住房消費”為主的樓市調控基調下,也顯得難合時宜。
“房地產稅起碼兩年內不可能落地。”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分析認為,房地產市場經過一年的調整,近期才相對穩定,同時宏觀經濟層面仍需要房地產行業的帶動作用,因此短期內不可能出臺相關的制度變化。
此外,房地產稅牽涉到整個土地稅收,如果征收房地產稅,可能就要對比如土地出讓中的很多收費標準進行調整。而土地出讓金作為地方政府的主要財政來源,一般占地方財政收入的1/3,在個別地方甚至達一半以上。如果土地出讓金并入物業稅中分期支付,則難免會觸動地方利益。